对简易程序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一般是案情比较简单、双方对争议不大的案件,那么对简易程序能提管辖权异议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对简易程序能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简单程序管理的案件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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