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民进行盗墓非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对于公民进行盗墓非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文物保护的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是中国文物管理的重要原则。中国历史悠久,保存至今的各类文物异常丰富,它们的价值又高低不一,不可能都由国家直接管理。根据文物价值高低,区分等级,保护重点,把最重要的文物管理权归中央政府掌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自己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文物负有保护责任,同时负责保护管理其他文物。这样才使分级管理、重点保护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许多条款都对文物分级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就是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高低,分别确定为不同等级,由县级、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公布为县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对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的要求也有区别。
中国文物法规对文物藏品分级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全民所有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管机构等单位的文物藏品,须区分等级,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文物藏品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高低以及保存情况,区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文物要专库或专柜保管,还需建立一级文物藏品档案。
在文物复制、 拍摄、 修复、调拨等方面,文物藏品的级别不同,在管理上也有不同的要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盗墓就是利用不合法的行为盗取国家的财物,而对于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按此条款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罪行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受损的越严重所给出的判刑标准就会更重,所以,国家的财物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