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价格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违反价格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价格刑事责任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它都是侵犯到消费者保护权益,也就是属于承担民事责任当中的一种,因为国家规定经营者必须要提供正常的价格,如果是进行欺诈的话,应当来进行一个惩罚性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及交办、转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于日常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及交办、转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按法律规定,直白地说就是如果你受到欺诈的事实被认定的话,你可以主张消费金额三倍的赔偿;如果不足500元的,按500赔偿。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价格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物价局的机关就是对这个行为做出一定的具体规范的,如果说存在着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骗的这种状况之下,发现就可以进行投诉举报,并且有相应的处罚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