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一、刑事责任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刑事责任与刑法的关系是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当中所产生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就是说,刑法是实体法,规定什么是犯罪,都有哪些行为是犯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刑诉法是程序法,就是规定就刑法所涉及的犯罪如何进行侦查和诉讼的法律。 详细的说就是,刑诉法规定了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如何进行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通俗的说,就是《刑诉法》规定了什么样的情况下立案侦查,抓到人后如何关押,需要什么条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检查机关如何进行公诉,法院如何进行审判,一审和二审的程序等。就是公检法三家的任务及如何进行衔接,及各个阶段的时限。最后,法院根据罪行,比照《刑法》,量刑。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到行政法律,甚至是刑法规定着具体的话是需要看法条当中规定的立案标准和处罚的标准,但一般情况之下,刑事责任承担必须是以该行为触犯刑法为前提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