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
一、怎么界定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
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在界定时可以伤害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不作为方式致人伤害构成罪的,要求行为人有特定义务,义务来源于法律赋予或者先行行为。伤害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前者如暴力殴打,或者残忍行凶致人伤害;后者如欺骗被害人服用毒药造成身体损伤,以胁迫方法致人精神失常等。伤害行为的结果多种多样,如内伤,外伤,肉体伤害,精神伤害。从法律量刑中看,我国把伤害结果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死。
二、伤害他人健康如何界定?
目前我国实践中,采取的观点是,生理机能的障碍以及身体外形的重大变化。一般情况下,破坏身体完整就破坏了生理机能。但也有例外,完整性没破坏,生理机能却遭到破坏,如,视力减退,听力降低。完整性遭到破坏,但生理机能却完好,如:剪掉人的头发和指甲。后者便不能认定为伤害。
另外,要求对人的伤害,不要求永久性,即使暂时性的侵害了生理机能,便属于伤害。
三、何为非法?
非法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伤害行为不具有违法阻却事由。那么,被害人承诺的伤害行为,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观点。但本作者认为,在被害人承诺伤害的前提下,认定为重伤的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比较合适。首先,刑法明确规定,经被害人承诺的杀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那么伤害造成的重伤很大可能地造成了生命危险,根据刑法中承诺杀人的规定来考虑,重伤害承诺应该无效。另外,刑法实践中,有经典的表现形式。在聚众斗殴中,互相斗殴的双方都有攻击双方的意图,也意味着双方都承诺了伤害的结果,到在此罪名中,却规定”聚众斗殴造成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可见,故意伤害罪中,自行承诺他人伤害自己的,重伤承诺无效。
综上所述,法律在判断双方人之间的行为是不是伤害时并不是用单一的标准进行断定的,因为生活中伤害的方式有很多种而不能限制太过狭隘而让很多的伤害因此就被判无罪的,所以还需要结合法官对伤害的理解并结合实际来认定伤害的实际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