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鉴定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一、申请鉴定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申请鉴定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通常原因是不可抗力如地震或当事人失踪等,而中断后一旦恢复正常,诉讼时效继续起算。如果做伤残鉴定的话,只要受害人还在治疗期间,在全部治疗结束的2年内都可以做伤残鉴定。关键看什么时间治疗结束。
按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期限会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按照一般情况鉴定的过程是具备很高的技术性而无法在短时间内结束,如果继续计算时效肯定是对当事人寻找救济的一种阻碍,所以有必要将这部分的时间刨除也就是中断时效的计算,等鉴定结果出来并且让当事人确实拿到证据后继续计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