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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10-11 阅读: 594次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

2、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综上所述,计算机信息系统对于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如果被人破坏可以去报案。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法院判刑根据情节而定,分为两档,较轻的判处五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管制。而犯罪手段恶劣,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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