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打击招摇撞骗违法犯罪措施有哪些?
一、检察机关打击招摇撞骗违法犯罪措施有哪些?
检察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摸底、集中打击整治;组织精干力量,建立工作专班,对侦查机关移送的事实证据清楚充分、犯罪性质和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高压态势、健全长效机制;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促进严肃党员干部管理。该院还成立了成员由员额检察官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严厉打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招摇撞骗犯罪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情况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巨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较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5、组织未成年人招摇撞骗的;
6、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被判处过刑罚的;
7、一年内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8、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招摇撞骗的;
9、其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打击招摇撞骗犯罪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其中作为检察机关,可以和军队形成联合工作者,严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在处置招摇撞骗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构办案,对于达到起诉条件的,及时将嫌疑人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