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死亡,宣告无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犯罪嫌疑人死亡,宣告无罪应该怎样办理
宣判之前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如有涉嫌犯罪所得的,其财产依然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目前针对嫌疑人虽然死亡,但是有涉嫌犯罪所得的,与之前的不了了之不同,现在实施其财产依然依法处理的办法。
二、刑事诉讼法宣告无罪的情形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这类犯罪人员的死亡,对案件的调查和判决工作应立即停止。相关的办案机关也免于追究相关当事人员的罪行,检察机关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调查,确定这类人员的死亡情况。确保我国的社会秩序,相关法律公平进行调查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