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转化成抢劫合法吗?
一、招摇撞骗罪转化成抢劫合法吗?
不能进行转化,如何界定转化犯,转化前的基础行为、转化后的犯/重罪行为或者是造成转化的各种情形以及定罪量刑的原则都是有刑法的明文规定的,法律没有进行规定的就不是转化犯。这不仅是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更是转化犯与牵连犯、吸收犯、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犯等其他犯罪形态相区别的法律标志。法定性要求转化犯是一种由特殊到一般的理论研究的单向过程,只能由刑法现存条文中的具体规定中概括、提炼转化犯的行为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允许转化犯的理论成果适用到法律未明文规定是转化犯的情况。
即被告人构成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察抢劫是指在抢劫过程中冒充人民警察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其前提是首先具备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在作案过程中通过着装、出示假证件、显示警用装备或者口头称呼等表明自己是“人民警察”。而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显著特征是“抢”,后者的显著特征是“骗”。
本案中的被告人虽然对受害人有语言恐吓、摔手机、对顾客铐手铐的行为,但是,他们均是以警察的面目出现的,由于这种警察的身份使违章开“黑堂子”的被害人处于害怕的心理而不敢反抗,这种心理不是来自被告人的暴力威胁,而是因害怕违法或违章被处罚,而对人民警察的一种畏惧。而且在作案过程中,被害人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被告人的警察身份,交出财物也并不是因为被告人的暴力使之不敢、不能反抗而交出的,而是因为被骗才交出的。所以,被告人应构成招摇撞骗罪。
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之中明确有着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的相关事实的话,检察院将会以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同时进行起诉。如果犯罪事实并未明确的时候,公安机关在批准逮捕的时候采用避轻就重的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在起诉的时候,检察院会根据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的时候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