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无罪的法条规定是什么?
一、宣告无罪的法条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宣告无罪后工资怎么办?
恢复当事人判刑前的原工资级别,并补调被判刑期间按规定应给予调整或晋升的工资。企业自行浮动的工资仍由原企业按其有关规定自行妥处。补发工资应按当事人被错判服刑期间各阶段(调级前后)应得工资分段补发。
考虑到有些企业经济效益波动较大,特别是有些正在或者曾经处于停产、半停产的困难时期的企业,各补发阶段应与本单位职工同时期所得工资水平一致,补发工资时,应扣除本人服刑期间已发的生活费等费用。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恢复其原工资待遇。
三、无罪释放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综上所述,我国刑诉法中有明确的法条对宣告无罪作出规定,其明确了适用条件,存在被告人死亡、已过刑事诉讼时效或者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可以免于刑罚等,法院可以宣告无罪。等判决书下达后,看守所或者办案机关及时给当事人办理释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