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下了判决书因特殊原如果没有执行被上诉了怎么办
案件经过审理,法院方面也下了判决书,那么败诉方就应该要根据判决书上面的内容去履行好,并且在规定的时间里面执行等等。那么,法院下了判决书因特殊原如果没有执行被上诉了怎么办?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对方如果上诉,法院会通知您处理后续事宜,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不过法院都有固定格式的表格,依表格要求照填也行,也不外乎一份文字性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首部,应写明“执行申请书”,按照申请人在先、被申请人在后的顺序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正文:一、请求事项,包括何案;执行文书的依据;申请执行的理由(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履行期间仍拒履行)申请人要说明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不存在中止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情况;;二:写明申请执行事项,包括执行的内容,即请求执行的数额等执行标的。三、有无财产保全,如有即说明具体措施及被保全财产处所。如无,则写明就你所知的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包括执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位置等。要想使执行顺利进行,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情况和财产线索。尾部: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署名或者盖章、申请时间,作为申请执行根据的附件文书的名称及份数。
附件是以下材料:(1)判决书,或调解书,一般为核对无误的复印件。(2)公民个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核对无异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关或事业单位申请的,应提交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4)国外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文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法院下了判决书没及时执行被上诉时,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