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打伤他人怎么处理?
一、故意打伤他人怎么处理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就进行治安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怎么认定?
(一)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二)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在打架斗殴的过程中,由于拳脚不长眼,很容易就给彼此身体造成了损害,更有甚者会出现打死人的情况。这个时候该如何进行处理,还是需要区分讨论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的认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必须要考虑到参与者各自的过错情况,一些情况下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一些时候又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