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个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蒙混过关的,一般适用行政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为了取得非法利益,大批量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的方面实行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
3、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不构成该罪;
四是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以上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该罪。
二、量刑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对于伪造国家机关的证件是对社会治安以及公安机关的相关调查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和麻烦。如果是单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自己使用的话一般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用于营利或者从事不法活动的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