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批捕意见书是什么?
一、法律上批捕意见书是什么?
是在公安机关针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向检察机关提交批捕申请后,由当事人的辩护人根据犯罪事实向检察机关说明相关批捕意见的情况,一份好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不仅要能达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总要求,而且还要能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审查逮捕工作过程,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取舍、认定过程。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审查撰写过程中,把握好三种关系:其一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与被害人陈述的关系。其二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及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其三是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总之,只有认真审查,正确把握上述三种关系,去伪存真,在三者之间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加以对比、分析,并得出逻辑性的结论,才能发挥出《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应有的作用。
二、逮捕意见书范本
×××(侦查机关名称):
你×××(侦查机关简称和文号)号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案由)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
你×(侦查机关简称)提请批准逮捕书未列明的犯罪嫌疑人……(写明需要追捕的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年龄),有证据证明有下列犯罪事实:……(围绕犯罪构成及情节写明需要追捕的人实施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上列犯罪嫌疑人××x(姓名)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第x条的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立即依法逮捕。请你×(侦查机关简称)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本院审查批准逮捕。
年 月 日
(院印)
由辩护人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所出具的批捕意见书可以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认定,并对是否需要批捕进行详细说明,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自己对法律适用的说明,如果存在可以不予批捕的司法解释或者理由,那么经检察机关认定后可能不予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