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管辖权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使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作为最为有效的司法维权方式也受到了广泛的使用而管辖权异议在司法实践中也常被提起。但是对于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如何处理,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发生管辖权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如何处理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正在进行管辖的司法机关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或更适合管辖的其他司法机关。在该异议成立前的相应侦查行为和强制措施,特别是在紧急状态下实施的,并不因异议成立而失效;但接受移送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审查异议成立前的侦查行为和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度性和适格性等,有权变更、解除、撤销或维持异议成立前的侦查行为或强制措施。
申请人的审判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正在进行管辖的法院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或更适合管辖的其他法院,或者迅即将案件上报共同的上级法院依法指定管辖。
在该异议成立前相应的审判活动以及相关审判行为(如附带民事诉讼的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先予执行的裁定、对被告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决定等)仍然有效;但接受移送或被指定管辖的法院也应依法审查异议前的审判活动以及相关审判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度性和适格性等,也有权变更、解除、撤销或维持异议成立前的相应审判活动或审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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