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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单撤销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541次

意外和疾病的发生,让人们有了买保险的想法,但是因为有的保险存在缴费期长,费用高,条款复杂的问题,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弄明白条例,慎重买卖,当投保之后才发现其不适合自己的时候,就涉及保单的撤销权。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是保单撤销权

人寿保险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十天之内,可将保单交回投保保险公司撤销该保单,并可取回所有已缴付的保险费。若保单由投保人交回,保险公司则以收到之日为该保单撤消生效日;若保单邮寄至保险公司,则以保险公司收到邮件的邮戳日为撤消生效日。

保险责任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合同如何撤销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清楚保单撤销权的期限,在期限内撤销投保人能取回所有已缴保费,一旦过了撤销的期限,投保人想要撤销,那么拿回的保费就会很少很少。期内和期外取回的保费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可见懂得法律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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