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调解有保障吗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庭外调解的保障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庭中或庭外的调解书,在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都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庭外调解是否有保障,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庭外调解有保障吗
有的,我国调解制度有诉讼中调解和诉讼外调解。关于民事诉讼庭外调解,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