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纠纷调解不服怎么办
这个世界上每天每时每刻都会有数不清的人与其他人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以及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而其中大部分情况下都并不是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而只是行政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行调解而已。那么如果对于行政机关的调解不服的该怎么办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对民事纠纷调解不服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行政机关的某些行为表面上是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实为行政处理决定,即不是建立在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而是行政机关单方意志的体现,具有行政职权的强制性,则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例如,行政机关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所作的处理决定,实质上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若不服该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实际上现在的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法律来对人们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事务进行管理的,所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进行调解,并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结果的,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建议诉讼前提前咨询一下律师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