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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员有实权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588次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法院可以在进行审理前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由调解员主持,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那么司法调解员有实权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司法调解员有没有实权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进行调解是由审判员主持进行的,审判员是具有一定职权的,审判员调解遵守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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