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调解对方不来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经济纠纷调解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经济纠纷调解被告缺席怎么办,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经济纠纷调解对方不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此外,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
2、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
3、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