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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没有管辖权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1 阅读: 557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一般非常严重的案件,在很多时候都需要准备有力的证据才能进行判定,且需要通过相关的法院才能进行处罚,其管辖权是需要进行严格的划分,不是所有大法律机构都能对其进行相关处理。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案件没有管辖权该如何处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案件没有管辖权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关注:“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

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

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

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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