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哪些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402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七)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哪些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670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