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之四:证人证言的定义、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意见;(七)勘验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的定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证人的特征
1、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案外人。即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都不能成为证人。
2、证人一般都是自然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情的单位也可以出庭作证。
3、证人是陈述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的人。据此证人必须具有正确感知和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