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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过错方提供的QQ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519次

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时候,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过错。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提供的QQ聊天记录算证据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离婚时无过错方提供的QQ聊天记录算证据

在当今社会现代化的证据有哪些

1、电子邮件。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形式。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

2、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

3、MSN、QQ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QQ聊天和MSN聊天,而这两种证据的收集相对而言难度更大。在收集网络聊天证据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内容证据,即聊天对话的内容,还有聊天者个人的信息(昵称),而这些信息一般是虚假的,须借助收集到的上网IP地址及上网使用的网络进行佐证;二是电脑系统正常运营的证据,用以辅助证明网络聊天证据是安全可靠的;三是其他附属信息,如IP地址、上网账号等。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将聊天者与当事人对应起来。

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那么,这些证据在法庭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还有擅自闯入别人家进行偷拍偷录,这些举动都是不可取的,取证不成还可能导致自己被诉侵权,甚至涉嫌违法。如果确有需要,当事人可以采取一些合法途径,比如对双方交涉情况进行录音,拍摄另一方在公共场所的举动,只要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拍录内容连贯的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传真。传真件必须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离婚时无过错方提供的QQ聊天记录算证据,但是证据是需要合法收集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采纳。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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