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财产如何举证
像是离婚、债务纠纷发生的时候,双方可能有财产上面的争议,在这时候一些赔偿者会指明自己名下的财产有限,只有唯一的住房或是其他的财产,而对方并不相信,这时候需要举证,唯一财产如何举证?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唯一财产如何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婚姻中应该如何举证证明财产的性质呢
根据《婚姻法》第18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来证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结婚后,都属于一方所有。这个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结婚年代的长短而发生变化,除非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了书面的重新约定。由于婚前财产范围的确定一般是按照登记结婚的时间来确定的,登记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由于我国普遍建立了登记制度,所以离婚时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交法定登记机关的登记证,以证明自己是婚前拥有了相关不动产的所有权。而对于首饰、电器等贵重的动产,可以提交购买这些物品时的发票,因为发票上是有购买日期的,所以根据发票上的日期就可以确定购买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从而判断财产的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物品的时候,有的卖方给的不是发票而是收据,这种收据由于不是正规的票据,如果发生纠纷,而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对方当事人又不承认该收据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不会采信收据,所以购买贵重物品时,要开立正规的发票。当然,如果没有发票的话,是通过信用卡付账的,也可以提交信用卡对账单来证明财产的取得时间。
2、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证据。
3、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的遗嘱或赠与合同。
4、物品属于一方专用的证据。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变为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其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是不能够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应财产取得的时间就很关键。所以,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定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财产取得时间的证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对唯一财产进行举证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样去做的时候,可以找若悠网上的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