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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需要质证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510次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是有一定期限答辩期的,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以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案件开庭审理后会进行质证,那么管辖权异议裁定需要质证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管辖权异议裁定要不要质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但不会进行质证,而是由法院直接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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