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人证算证据吗
发生了交通肇事情况的话,那么大家一定要及时的去进行处理而不要逃逸,那么到时候有人看见这种情况的话,对方是不是算是证据?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逃逸人证算证据吗
证人证言属于证据,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将证人证言列为证据的一种。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人证也是属于有效证据中的一种,如果对方把所有的事情全部交代了的话,那么这个是可以作为证据进行搜查的,所以说建议自己尽快到公安部门进行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