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录音证据是否可鉴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459次

在案件中被告是拿到了对自己有利的录音证据,也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将录音证据提交给了法院,原告在知道被告拿到了录音证据之后,会认为这份录音证据并不是真实的,而是对方伪造的要求鉴定。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一、录音证据是否可鉴定

对原告的录音证据存在异议,应当有被告提出申请鉴定。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视听资料就包括录音。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如果原告一方对于录音证据真实性存疑的话,认为被告拿到的录音证据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主动提出自己的异议。更多录音证据鉴定的要求跟实际的规定等等,欢迎若悠网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录音证据是否可鉴定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5607.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