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对于毒品纯度的鉴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761次

刑法对毒品类犯罪的规定是“所涉毒品不以纯度为定罪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所贩卖的毒品纯度很低的现象,这样如果以总量计算进行定罪则显失公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特发下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毒品的纯度作了规定:

1、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

2、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与标准的海洛因含量相同;含量不够25%的,应当折合成含量为25%的海洛因计算。

3、对毒品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对于毒品纯度的鉴定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451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