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能写委托书吗
一、律师会见能写委托书吗
当律师与涉嫌犯罪者或被指控之人会面交流之际,往往要求持有委任状或律政执业凭证。委任状乃是当事人授予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宜之正式文本文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除了自行行使辩护权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可再委托一到两名律师协助辩护。作为辩护律师,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委任状方能展开相应的工作。因此,律师在进行会面交谈时,确实需要随身携带委任状以备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律师会见能否传递信件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时,确实拥有传达家属嘱托及意见之权利,
然而,此过程中并不允许携带书信类文件。律师乃指接受客户或机构委派,向委托人提供诉讼代理、辩护以及其他法律领域内的专业服务者。唯有经过严格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合法获取律师执业证后,方有资历从事律师行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亦或是被告人进行面谈之时,他们需要持有相应的委任状或者是职业证书。这个委任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当事人授意律师来代理其法律事宜的明确凭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程序中的被告可以自由地挑选出一到两位律师代表他进行辩护活动,而这些律师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就是手中的委任状。在此情况下,面对面交流中,律师应当妥善保管好委任状以便于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