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一、看守所羁押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我们应当尊重并充分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面对严峻的法律事件时,我们更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首次询问或者启动强制措施之日起,他们便享有自行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因此,当某个公民因涉嫌违反刑法而被刑事拘留时,他/她完全有资格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看守所羁押多久后取保候审
若犯罪嫌疑人遭刑事拘留,依照法律规定,通常可在二十四小时之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因在于,公安部门有义务在拘留嫌疑人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限,则如若该嫌疑人的情况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取保候审即为,侦查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这是一种针对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严厉措施,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当享有他们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与自由,特别是在涉及到法律事务时,应当坚定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遭受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构的询问或者面临强制措施的情况,那么他们就具备了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只要被认定为涉嫌犯罪并受到刑事拘留的公民,他们完全有资格聘请律师来为之提供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