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一、被判缓刑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缓刑者无法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被判缓刑即已留下案底。而适用缓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严格的条件:
首先,判决的罪行应为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其次,罪犯须有真切悔过之意并且经由法院裁定若暂不执行此次刑罚,亦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威胁;
最后,被告人不能是累犯或是犯罪团伙的首脑人物。缓刑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独特刑罚执行方式,其核心在于对被判缓刑的罪犯并不立即执行原判刑罚,而是在缓刑考验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并依据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判缓刑能解除取保候审吗
当被判定为缓刑之后,通常情况之下,取保候审将会被解除。这是由于缓刑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在社会范围内接受监管,不再需要采用诸如取保候审这类强制措施来进行后续处理。
然而,是否应当立刻解除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的裁量权衡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对于先前有犯罪记录的缓刑犯人来说,他们往往无法成功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缓刑的适用条件极其严谨:罪责必须在情节较轻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罪犯需要寄存真实的悔悟之心并且不能再度对社会构成任何额外的威胁和危害;同时,也不能是曾经触犯法律或者被判定为累犯的罪犯,更不能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缓刑,这是一种独具特色的刑事处罚方式,它并不直接执行原有的判决结果,而是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通过社区矫正的方式进行监管,最终根据罪犯在这段时间内的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执行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