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非法拘禁罪能判缓刑吗
一、不是非法拘禁罪能判缓刑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严谨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行为在情节上相对轻微,且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并无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便可考虑对其进行缓刑判决。因此,即便涉及到非法拘禁罪这样的严重罪行,只要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仍然存在着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不是非法拘禁罪不能取保候审吗
以下为无法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形:
(1)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及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或属于犯罪团伙中首要分子的犯罪嫌疑人;
(3)采用伤害自我或自残等方式以逃避司法机关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员;
(4)针对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具强烈暴力性特征的犯罪行为,以及其他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产生案底的问题,答案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留下案底,然而,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并且得到了相应的判刑结果,那么这个判刑结果将会成为案底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
此外,即便未曾获得判刑,但只要曾经被拘留过,也会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在此阶段尚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的存在犯罪事实,因此也就不可能留下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明确的法条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三年以内)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如果他们的行为在程度上相对较轻,展现出真挚且积极的悔悟表现,预期不会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发生,同时判断其接受缓刑判罚不会给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可以予以考虑判处缓刑。因此,即使触犯的是如非法拘禁罪等较为严重的犯罪,只要符合上述所提及的全部条件,依然有可能争取到缓刑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