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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开车也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咋回事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13 阅读: 82次

一、没开车也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咋回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明文规定,危险驾驶罪须满足两项构成条件:即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出现了特定的情境;例如追逐竞驶、醉酒驾车以及超载超速等情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地将非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的驾驶行为排除在外。因此,如果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并且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境,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没开车也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实际上,即便并无实际的驾驶活动发生,仍然有可能触犯到危险驾驶罪。譬如说,当驾驶员无法对其所驾之车进行有效的掌控,甚至是在处于醉酒状态下计划实施驾驶行为时,这些情况均可被视作危险驾驶的行为特征。进一步来说,就算只是启动了汽车引擎,而并未真正开始行驶,只要在此过程中,环境条件或者驾驶员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那么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法制条文所明确规定,对于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以下两项基本要件:首先,其必须发生于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之中;其次,出现了特定的情境,例如下述几个行为:疯狂地在道路上追逐竞赛、过度饮酒后仍执意驾车行驶以及违规超载和超速行驶等行为。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前述法律条款并未明确排斥非机动车或其它类型交通工具的驾驶行为。因此,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公路上驾驶非机动车还是其他诸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只要符合上述任一种情境,都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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