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担责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很多案件的必须要求的原始证据,司法鉴定的过程和结果的正确与否,其鉴定人是要负担起相关的责任的。而且责任是不小的。这也是让鉴定人能够仔细认真的对待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担责由谁承担?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司法鉴定人违法要承担哪些责任
司法鉴定人指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有违反《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
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未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由鉴定活动所在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但是,这个《办法》已经废止。现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司法鉴定收费新标准
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共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共175项。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倍。经国家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可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同一涉及财产案件司法鉴定中的物证类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的,其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以上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此外,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业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司法鉴定的责任一般是鉴定人来承担,虽然是一个团队,但他们分工明确,一旦出现相关的问题,是可以追溯到相关的具体人的,所以鉴定人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