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移交检察院怎么做
一、帮信罪移交检察院怎么做
在公安机关完成全部侦查工作后,若认定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则必须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这个关键阶段,作为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者,人民检察院将会根据该案的详细情况以及获取到的所有证据,来决定是否向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倘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然构成犯罪,并且其情节严重,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必要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正式公诉,同时还需向被告人提供支持公诉的相关证据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词与辩护、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等。此外,人民检察院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犯罪嫌疑人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如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那么人民检察院就需要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规定,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移交检察院请律师来得及吗
在涉及帮信罪的法律事务中,聘请专业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帮信罪可能为被告人带来取保候审、减刑甚至缓刑等诸多可能,而律师可以有权进行面谈并查阅和复制案件卷宗材料,紧密追踪警方的调查进展,从而依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应对,以期为委托人谋求最佳利益。此外,需注意的是,帮信罪系针对公民或组织,在明知他人使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从事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辅助事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在于,只要主谋的行为符合违法性的构成要件,实际上无论其是否具备应有的责任感,抑或是存在故意犯罪的主观意图,只要在确定其不法行动与其受助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作为帮助者,能够意识到主谋的根本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那么便可判决帮助者构成共犯。在此基础上,一旦现有证据显示他人(定位为主谋)确实利用信息网络开展了涉嫌违法的行为,按照"限制从属性说"一般原则,无论主谋本人是否已被抓捕归案,亦或主谋是否具备应有的责任感及故意犯罪的意图,均不影响本罪名的判定。同样地,即便无需设立专门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们依然可以妥善处理所有涉及网络犯罪活动的协助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当公安部门完成对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调查之后,如果可以确认该案确已具备了定罪条件,那么将会按照正常程序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予以审查并且启动诉讼进程。作为国家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院将会细致地研究并分析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详细情况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然后再根据这些事实依据来判断是否有必要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经过仔细评估,检察院认为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们就会依法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并且提交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物证等在内的完整证据材料。此外,检察院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法院提供关于量刑方面的专业意见,以便于法院能够对被告人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