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包括批捕期限吗
一、刑事拘留期限包括批捕期限吗
刑事拘留期间并不包含批准逮捕的期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之后的第三天起算,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批准逮捕的审核。然而,若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时,则可将这一期限延长至四天。此外,对于此类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的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批准逮捕的期限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两个完全独立且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是在后者基础上,经过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后所做出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限计算方法有哪些
关于刑拘时长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计算单位是“日”,且从第二天才开始计入拘留期间内,而非自拘留开始之日起。具体来说,拘留的时长是由法定期间的天数决定,截止于法定期间天数的最后一天。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长为14天,这是从被押送至看守所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的。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必须向人民检察院上报请求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的核准时间为7天,此时间段也包含在14天之内。如果检察院核准了逮捕申请,则执行逮捕;若未核准,则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下,刑拘时间可达37天,同样地,检察院的核准时间仍为7天。在这个期限内,公安机关需要再次向检察院上报请求批准逮捕,如果得到核准,则执行逮捕;若未核准,则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在完成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拘留后,通常需要在三日之内向检察机构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唯有当涉嫌人员属于流窜犯、惯犯或者团伙犯罪等特殊情形时,申请期限可以延长到四天甚至三十天。收到申请之后的七日内,检察机构应当给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正式裁决。值得注意的是,拘留制度和批准逮捕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程序,后者必须在前者的基础之上经过检察机构的严格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