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要坐多久
一、刑事拘留要坐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公安机关若认定需对某位被拘留者进行逮捕时,应于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但在特殊情形之下,此项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由一日延展到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作案次数多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该从接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七日内,依法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在符合所有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30日加7日,即总共为3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要坐牢了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被处以监禁刑罚,其判决生效的基础建立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上,且未经法定许可有权免于此类惩罚。以下便是详细解释:
1.针对公安机关的羁押行为而言,他们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若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立即将其释放;
2.如果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3.在刑事拘留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若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充分可靠,且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便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或行政处罚手段,一旦实施便会留下案底记录。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后最终被宣告无罪释放,那么他将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当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若发现其犯罪证据确凿无疑,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相应的审查逮捕申请,待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经过法院的审理后,该犯罪嫌疑人将被法律认定为构成犯罪事实,从而留下相应的案底记录。反之则不然,若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根本没有明确且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他们就会释放此嫌疑犯,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处置的已被拘留人士,应当自拘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内向检察院提交审批申请。然而,若情况特殊、案情复杂,这一期限可予以延长,最长延长至四日;而针对一些重大犯罪嫌疑人员,其拘留期限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内。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须在收到提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之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