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如何定罪的
一、敲诈勒索罪如何定罪的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及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其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此项罪名的犯罪构成要素及对应的惩罚尺度指引。在实际的审查判断过程中,我们需全面地考虑以下多个关键方面:首先是行为人是否确已实施了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亦即他们是否采取了威胁或者要挟等方式,强迫他人交出财产或者提供某种利益;其次,行为人所敲诈勒索的对象必须是公私财物;再者,敲诈勒索的金额是否达到了“较大”、“巨大”乃至“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所谓“数额较大”通常是指涉案金额超过两千元人民币,而“数额巨大”则通常是指超过三万元人民币,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则通常是指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此外,还应关注是否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这将成为判定罪行轻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最后,若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那么就足以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具体的定罪与量刑仍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分析,并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如何诉讼的
若欲对敲诈勒索犯罪提出诉讼,以下是可行之径:
首先,受害人可前往公安局报案,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由公诉机关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展开诉讼工作;
其次,受害者亦有权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而进行自我辩护。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手段,非法占用他人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我泱泱中华,对敲诈勒索罪的判定乃是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这其中主要关注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了威胁或者要挟等非法手段来迫使他人交出财产或权益,而其涉及的金钱数额则是衡量其犯罪程度的重要指标(例如,在实践中,两千元人民币以上被视为“数额较大”,三万元人民币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更是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多次敲诈勒索行为,那么这也将成为加重其刑罚的因素之一。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法院进行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