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案件会不被起诉吗
一、取保候审的案件会不被起诉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确保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在不致于逃避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之际,能够先行得到暂时的自由。本法规明确阐明,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不容许中断对于相关案件的调查、起诉及审理工作。这就意味着,对于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应继续进行诉讼进程,其中自然包含了最终的起诉环节。倘若在此阶段发现不应再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亦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到期,都应对取保候审措施进行适当的解除处理。然而,解除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将就此终止诉讼程序,因为如若经侦查、起诉之后,法院裁决仍需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则案件依然有可能被提起公诉。因此,取保候审的案件是否会被起诉,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也受到法律程序推进程度的影响。在取保候审期间,如若发现不应再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或期限已到,便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起诉权将被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案件严重么
相较之下,取保候审可能更为严厉。它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主要用于惩戒尚未被捕获,或是虽已采取逮捕行动但需相应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者。这其中包括公安机构、检察部门及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为了防止他们逃离调查、检控与审理流程,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开具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遭到羁押或暂时得到牢狱生活的缓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制度旨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暂时性的自由保障,确保其在不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上,能够有时间去承担其他合法义务与活动。虽然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案件调查工作仍需继续进行,并且可以顺势推进到起诉阶段。若是在后续行为过程中发现已经无法再追究刑事责任,又或者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应当依法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诉讼程序也就此终止。至于案件是否还会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情况进行判定与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