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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申诉期如何提交再审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433次

再审是有期限要求的,要是已经过了申诉期的,那么就不能进行再审了,一般的期限是2年的,过了就没有办法了。要是有错判的可以去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反映的。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过了申诉期如何提交再审

如果你的判决书时2013年1月1日前生效的,那就还可以适用2年的再审期限。

如果是2013年1月1日之后生效,那再审期限就是6个月。

这时候,你就无法申请再审了,但是你可以去法院信访部门反映你的情况。

法院院长会定期召集各庭庭长对信访进行处理,如果你的案件存在判决错误情况,法院可能启动纠错程序。

再审程序一般指申诉和审判监督程序,学理上称之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法院对经过生效裁判的案件复核审理的法律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事实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

特点/再审程序

1、程序性质的特殊性,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它既不是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也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阶段。

2、再审程序提起主体的特殊性,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或者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再审程序的提起必须具备法定的事由,提起再审程序,意味着不再受原确定裁判既判力的拘束,所以提起再审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是裁判的正义价值和秩序价值互相平衡的结果。因此,提起再审,必须限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

4、再审对象的特殊性,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错误的裁判,包括调解书。

5、再审程序的特殊性,对再审案件的审判。人民法院适用的程序取决于原生效裁判的情况。如果生效裁判是第一审法院做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裁判是由第二审法院做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如果是上级法院提审的,也适用第二审程序。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过来申诉期的就只能对不起了,是不能再审的了,不过只要自己的案件的确是法院判错了的,法院会进行启动再审程序,这个时候就不会因为申诉期过了而受到限制的。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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