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要到什么地方
一、医疗过错鉴定要到什么地方
关于医疗过失评定之事宜,当遵循相关规定,向设有分区行政管理的地市级或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级(市)地区的医学学会申请进行。
依据我们国家制定的司法法规,设立分区的地市级医学学会以及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直接领导管辖的县级(市)地区的医学学会担负着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任。而对于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等地区的医学学会来说,主要负责组织再鉴定工作。如果情况特别必要的话,中华医学会也有权组织对具有疑难特点、复杂度高且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之后多久那到结果
根据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通常能够于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获得。
然而,倘若鉴定事项涉及繁琐、深奥及特殊技艺层面上的疑点疑问,抑或是鉴定过程须耗费相当之多的时间,则应经过本机构最高责任人的许可方可延期进行,延长期限平均来说不应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医疗过错鉴定要到什么地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