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可以送书吗
一、被刑事拘留可以送书吗
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当事人在羁押期间,原则上允许接收亲友所提供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及学习资料,然而,这些物品必须经过看守所的严格审核才能准许送入。对于书籍类别的学习资料,原则上是可以送入的,但是其具体内容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确保不含有任何违法或不当的信息。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您可以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进行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或者其他人寄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信件、钱物,看守所应当转交本人。对信件可以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扣押。”
二、被刑事拘留可申请赔偿吗
通常来说,刑事拘留并非申请国家赔偿的恰当途径。
除非涉及到因执法程序不当而导致的拘留行为,例如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由办案人员私自做出的拘留决定等情况,此类情形方可申请国家赔偿。
除此之外,若此前的拘留过程均依照法规流程进行,但拘留时间超出了标准限制,通常设定为37日,此后又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或是宣布被告人无罪等情况,这两项要素同时满足时,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资格。
然而,实际生活中,这两种情况往往难以同时出现。
在常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遵循法定的审批手续,依法实施拘留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最常见的便是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上报检察院批捕,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则会变更为取保候审,这类情况通常不会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刑事拘留可以送书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