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工具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工具是什么
在施行敲诈勒索罪行时,犯罪者常会利用各类工具进行操作。这些工具的种类丰富多样,主要包括但并不仅限于恐吓信函、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以及社交媒体账户等等。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伪造文件等物品,其目的在于对受害人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或者实施威胁,从而达到非法获取财产的目的。在这类犯罪活动中,信息通信设备、伪造物乃至真实存在的证据材料都有可能被用作犯罪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律师起什么作用
1.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专门从事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法律事宜为主的专业人士。
他/她们可以依据在审判前向犯罪嫌疑人口供获取到的有关案件具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据文件,专业地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法律帮助。
这样做有助于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从实体层面进行辩护,即仅限于针对涉及刑事实体问题的辩驳、辩解性活动,无论是提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行较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相关资料,还是发表意见,刑事辩护都应严格围绕着刑事实体法律展开。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之间的显著区别之一。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分子。
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意图。
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意图,或者说索取财物的意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债权人为了追回久未偿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意味的言辞,敦促债务人尽快还款等,那么就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工具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