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啥条件
一、取保候审有啥条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下列四个方面:
一是针对涉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将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二是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是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有啥手续没办成
关于取保候审的详细流程与所需手续:
首先,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
对于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言,皆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若犯罪嫌疑人已经处于被逮捕状态,则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而办理取保候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如委托律师申请,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其次,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则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解释拒绝的原因。
此外,司法机关亦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程序。
具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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