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一、不给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依照有关规定,不予批准采取保释待审措施所涉及的情况主要包含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同时在采取保释待审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其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满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行动、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喂养自己的孩子等特殊情况,或者虽然可以满足这些情况,然而采取保释待审仍然可能带来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再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采取保释待审的情况,例如可能对侦查、审判以及执行刑罚等环节造成阻碍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达到上述条件,那么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保释待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给取保候审怎么办
倘若犯罪嫌疑人员或是被告人并不完全吻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条件,亦或是司法部门判定其存在着潜在的逃避法律责任以及毁灭重要证据等多种可能性时,则可能无法被予以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这种情况下,可以寻求由资深律师协助提供更新更全面的保护方案,例如可以考虑增设担保人员或提升保证金数额等等。除此之外,若您对司法机关所做出的决定感到不公正对待的话,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司法机关提起复议申请,或者是在审判环节之中提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给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