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主犯判多久以上
一、敲诈勒索罪主犯判多久以上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明文规定,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罪犯所面临的刑事责任程度,是根据其罪行的具体情节而定的。若该罪犯实施了数额较大的敲诈勒索行为,或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则其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处以罚金;若是该罪犯进行的敲诈勒索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然而,如果该罪犯的敲诈勒索行为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罪犯而言,他们所面临的刑事责任程度,将会根据其罪行的具体情况,在上述范围内进行确定。如果主要罪犯的罪行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反之,如果主要罪犯的罪行情节相对较轻,例如涉及到数额较大的财物,但并非数额特别巨大,那么他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主犯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之认定要素包括:
首先,犯罪主体需为一般自然人;
其次,主观方面须表现为明知故犯的直接故意,且带有强迫性地强求他人交付财物之意图;
再者,侵犯的客体主要为他人之财产权益;
最后,客观方面则需有采取威胁、恐吓或要挟等手段,强制使受害人交付财物的事实行为。
所谓的敲诈勒索,即是以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对于“威胁或要挟”这一概念,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角度去理解和把握:
第一,威胁或要挟的内容,既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安全、破坏财物,亦可涉及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声誉,甚至揭露个人隐私以及违反纪律、法律等方面。
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持有者或管理者,也可以是与其利益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二,威胁或要挟的作用,在于对受害人的精神施加压力,使其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在一定时间期限内或现场交付财物;
第三,威胁、要挟的方式并无明确限制,既可以面对面地向受害人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由他人转告等其他途径实现,但只需让受害人知晓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敲诈勒索罪主犯判多久以上”,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