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数额怎么认定的依据
一、侵占罪数额怎么认定的依据
然而,具体的金额标准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侵占罪的起始金额,也就是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这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违法行为向犯罪行为转变的关键节点。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数额怎么认定
侵占罪的定罪标准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人需要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
其次,其必须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他人托付给自身保管的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是掩埋在地下的财富据为己有;
最后,被非法占据的财物的价值需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方能构成此项犯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系指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并以这种心态将他人委托本人保管的财物、被遗失的物品或掩埋于地下的财物非法转为个人所有,从而使财物数量达到法定数额较大的范围内,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数额怎么认定的依据”,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