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几个月可以见家属
一、刑事拘留几个月可以见家属
在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须在处以该措施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禁人员的亲属发出通知。惋惜的是,直至审讯与受审环节,家属都无法直接与拘押中的涉事人员见面,但他们仍能借助律师辅佐来实现交流沟通。
然而,一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以及裁决阶段,家属则可在得到律师陪同的前提下进行探望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几个阶段可以放人
在刑事拘留的全过程中,共包括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三个核心阶段。在侦查环节,针对特定情形最长的拘留时间可高达37天。若在此期间并未收集到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或者经综合判断后确认嫌疑人并不具备犯罪行为,那么当事人理应有望获释。接下来,案件将移交至检察院开展审查起诉工作,
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至于审判阶段,是否需继续实施拘留措施,则完全由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案情来定夺。
然而,无论处于哪个阶段,嫌疑人都享有申请保释或取保候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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